經濟犯罪,顧名思義,就是與經濟有關的犯罪。在我國,經濟類犯罪時常發生,比如貪污、詐騙、非法經營等,都在刑法的打擊范圍之內。那么經濟犯罪怎樣規定立案標準?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,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,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。
一、經濟犯罪怎樣規定立案標準
經濟犯罪是一個大類,不同的類型的經濟犯罪,立案標準是不一樣的,所以要依據具體的罪名才能確定立案的標準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
第一百四十一條 【生產、銷售假藥罪】生產、銷售假藥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罰金;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本條所稱假藥,是指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的規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、非藥品。
第二百二十五條 【非法經營罪】違反國家規定,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,擾亂市場秩序,情節嚴重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:
(一)未經許可經營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、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;
(二)買賣進出口許可證、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;
(三)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、期貨、保險業務的,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;
(四)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。
二、經濟犯罪立案標準?
經濟犯罪立案標準:
(一)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;
(二)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、嚴重損害公眾利益,或者嚴重擾亂金融秩序的;
(三)其他致使公共財產、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。
三、經濟犯罪的種類
經濟犯罪主要包括兩大類
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;
另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,除此之外,我國刑法分則其他章規定的某些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系的犯罪,如制造、販賣假藥罪、販毒罪、賄賂罪,也屬于經濟犯罪的范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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