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我國對走私貨物有著嚴格的規定,不僅有走私武器彈藥、假幣、毒品等專項規定,更有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的嚴格規定。那么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怎么處罰?下面就由小編對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如何處罰進行相關知識解答,希望能夠幫助到您。
一、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怎么處罰
根據我國《刑法》第一百五十三條之規定: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、第一百五十二條、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、物品的,根據情節輕重,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:
(一)走私貨物、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;情節特別嚴重的,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處罰。
(二)走私貨物、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(三)走私貨物、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五萬元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。
單位犯前款罪的,對單位判處罰金,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,按照累計走私貨物、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。
二、走私罪如何認定
走私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,逃避海關監管,非法運輸、攜帶、郵寄國家禁止和限制進出口的貨物、物品進出國(邊)境,偷逃關稅,破壞國家對外貿易管制制度,情節嚴重的行為。
走私罪的認定和處理相關的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等法律法規。其具體罪名有走私武器、彈藥罪;走私核材料罪;走私假幣罪;走私文物罪;走私貴重金屬罪;走私珍貴動物、珍貴動物制品罪;走私珍稀植物、珍稀植物制品罪;走私淫穢物品罪;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;走私固體廢物罪。
三、怎么認定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
(一)劃清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與一般走私行為的界限。兩者區別的關鍵是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偷逃應繳關稅稅款額是否達到法定的5萬元以上,未達5萬元的按一般走私行為處理,5萬元以上的構成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。
除數額標準外,根據刑法修正案八規定,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,也可構成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。
(二)區分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與其他有關走私罪的界限。兩者區別的關鍵是走私對象的不同。走私武器、彈藥等特殊性質的物品分別構成不同的走私罪,走私除特殊性質物品以外的普通貨物、物品的構成本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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